外专手续     
  外专项目   
  相关政策   
  通知公告   
  校内新闻   

  首页 外籍专家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的通知

各学院:

2023年省外专工作室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2023年度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聘请外国专家原则上每年不少于3人次。被聘用的外国专家每年在我省工作时间累计2个月以上或柔性为我省长期工作。

2.具有完备的外国专家工作室管理规章制度,能够为外国专家(团队)的日常办公、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等实际需要配备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相对固定的工作场所,并能为外国专家提供便利化生活服务。

3.与外国专家(团队)有实质性的合作,对引进的外国专家参与科技研发、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合作交流等方面,有明确的工作计划、推进措施、预期成效。

4.在科技创新、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提供交流学习和人才培养平台,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术或技术交流活动,指导培训关联产业、培育产业骨干人才。

5.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发展需求,依托外国专家工作室引进外国专家(团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二、申报要求

1.各外国专家工作室依托单位要认真填报《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对同一单位相同专业领域的外国专家工作室、20221231日前命名授牌且在建设周期内的外国专家工作室不予推荐申报。

3.附件材料要求: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包括以上表格电子文档(ExcelWord版)和纸质盖章材料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材料请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于124日前一并报送至国际合作处。

4.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领衔外国专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领衔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3)领衔外国专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聘用意向书复印件;(4)领衔外国专家成就及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5)领衔外国专家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件复印件;(6)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7)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证明材料;(8)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5. 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工作全面实行信用承诺制。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要求签订信用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虚报统计数据等行为。

三、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241730,材料提交至明远楼210

联系电话:58139270, 手机:13951699960。 联系人: 钱兴平。




附件【3.doc

Copyright © 南京工业大学 国际合作处 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