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工作要求,2024年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
选派类别为访问专家,重点资助高校教师赴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含学术类国际组织)短期工作或研修,不资助从事一般性的科研访学。
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为3-12个月。留学期限根据外方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工作)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留学结束前如获同一岗位(留学单位)延期,可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延长资助一次,延期后总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同一人员如多次申请本项目,累计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为1800欧元/人.月、2400美元/人.月或2500瑞士法郎/人.月,以留学目的国发放币种确定应享受的资助标准(如留学目的国发放币种为其他币种,按美元标准发放)。艰苦地区补贴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艰苦地区补贴标准》执行。鼓励国内推选单位在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基础上提供额外补贴。
三、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我校在职教师,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1. 符合《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2.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 申请时应为所在高校从事国际组织相关课程教学、开展国际组织相关课题研究或从事国际组织相关工作的在职教师;
4. 申请时已获得国际组织或国外高校(机构)的正式邀请信;
5. 外语水平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四、申报流程
1.2024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30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96)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国际合作处审核;
2.学校审核申请人材料并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3.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结果;
4.录取结果于2024年6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5.录取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南京工业大学教师出国(境)研修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工校人[2018]22 号)管理派出,按照《南京工业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南工校外[2019]27号)办理出国手续。
五、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受理机构”选择“南京工业大学”。
2.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书面材料填报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要求,如遇申报材料不真实、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至网报截止日期仍不齐全、逾期提交等情况,将不予审核受理。
3.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4. 请提供Word版单位推荐意见。
5. 申请人在报名时须要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请提前联系,以免耽误申报。
6.专家评审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基础、国际交流能力(含外语水平)、研究能力和发展潜力等;申请人从事国际组织课程教学、国际组织课题科研或从事国际组织相关工作的经历、主要成果和综合表现;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和研修计划的可行性;所赴国际组织的重要性或所赴高校(机构)在国际组织研究、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发展水平;申请人所在单位在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国际组织研究等方面的水平,对申请人的推荐态度,对申请人留学回国后成果运用的考虑等。
7.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8.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老师
电话:58139269
邮箱:global@njtech.edu.cn
地址: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明远楼208办公室
国际合作处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