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对外开放规划》要求,为加大高层次人才、学术带头人、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和关键领域攻关人才选派力度,服务教育强省建设和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4 年省教育厅将继续实施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项目(以下简称奖学金)。现就奖学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学金面向及资助时长
奖学金面向社会各行业,主要资助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新兴专业、省重点产业学术带头人和业务骨干,资助各地、各行业重点和急需的课题研究、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将优秀的人才派往国外一流的大学或科研机构,师从一流的导师,进修一流的学科专业。
奖学金包括高级研究人员、访问学者、课题组项目以及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具体要求详见《2024 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推荐简章》(见附件 1)。
奖学金资助在外时长为1-12个月的访学及在外时间 6-12个月的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不资助攻读学位的学习申请。
高级研究人员、访问学者、课题组项目申报材料由人事处统筹管理,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报材料由研究生院统筹管理。
二、奖学金申请和推荐注意事项
1. 本年度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项目。
2. 奖学金申请人须按照各项目申请材料要求(见附件 2)提供完整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审核,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填写《2024 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单位推荐意见表》(见附件 3)及《2024 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 4),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和电子版申请材料(PDF)一并交给人事处或研究生院。
3. 所有申报材料由各学院汇总后于3月21日前交人事处或研究生院。
三、奖学金使用管理
学校及学院将加强对留学人员的绩效考核,定期对本单位派出人员情况、在外管理和回国情况以及取得的公派留学效益等进行总结,于每年规定时间前将本学院上一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派出情况、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等材料提交至人事处或研究生院。
留学人员出国前需办理出国(境)相关手续。派出教师需在智慧南工办理相关手续;派出学生及其亲属在派出前签署《学生声明》(附件5)及《家长声明》(附件6),并办理《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出国(境)报批表》(附件7),交至明远楼101室。
国合处联系人:赵老师(明远楼101室),025-58139152
人事处联系人:唐老师(明正楼404室),025-58139373
研究生院联系人:赵老师(明正楼301室),025-58139196
国际合作处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