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校与世界高水平大学的合作,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及实践能力,培养更多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型、紧缺型、复合型人才,我校积极申请并成功加入“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单位。近日,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启动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请各单位积极申报,鼓励跨单位联合申报。
一、项目简介
为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设立并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创新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创新项目采取项目实施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的模式实施。
创新项目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项目单位可结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
创新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结束学业回国的交通费用(各一次);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创新项目对部分国家急需专业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学费资助额度以各项目立项通知为准。对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不提供学费资助。
二、申报计划
我校每年可新申报项目1项。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项目应按照“创新、自主、精准”的要求,围绕国家急需,突出特色优势,服务学科建设,聚焦人才培养,促进国际合作。
2. 申报项目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单位;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单位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及关联性。
3. 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有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前期合作与交流基础,原则上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
4. 创新项目鼓励项目单位多方筹集配套经费,如有其它国内外经费来源或确定的经费分担机制,亦请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创新项目不支持申请人个人负担学费的项目。
四、申请受理
1. 2023年9月13日前各单位将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交至国际合作处213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 2023年9月2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2024年度申报项目,并通知项目申报人按照《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材料及说明》准备项目申报材料;
3. 2023年10月1日至20日期间,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项目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老师
电 话:58139934
邮 箱:global@njtech.edu.cn
地 址: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明远楼213办公室
国际合作处
2023年9月1日
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