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我省教育对外开放,加强高校国际化人才培养,根据《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对外开放规划》有关要求,经研究,省教育厅将实施 2023 年江苏高校大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长期项目,我校将择优推荐学生申请该项目。
一、资助对象
奖学金用于资助江苏省高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在籍学生(不含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主要有以下两类项目:
1.境外高水平大学学分项目。重点资助赴境外高水平大学交流学习一学期或一学年的学生,学生须获得外方高校相应学分。学校原则上须已与境外相应层次高水平大学签署学生交换、学分互认联合培养合作协议。
2.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重点资助赴境外主要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学术类国际组织进行一学期或一学年实习的学生。实习地点应为海外的国际组织总部、地区办事处等(在华机构除外)。
二、资助标准和名额
资助内容一般为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资助标准为一学期为3万/次/人,一学年为5万/次/人。
资助名额以江苏省教育厅下拨名额为准。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外方录取的其它具体要求。
6.三年内曾获得国家留基委或其他省级出国(境) 类奖学金资助的学生不在申请范围内。
四、申请程序
1.申请者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江苏高校大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与校内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录取通知、获奖证书、学术文章等材料,于2023年6月30日前送至江浦校区明远楼208办公室。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对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3.对完成交流学习项目并按期返校的学生,经学校评估合格者,学校依据相关财务规定向派出学生发放奖学金。
五、项目咨询
联系人:邵老师
联系电话:025-58139269
联系地点:明远楼208办公室
国际合作处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