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术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服务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发展大局,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命名工作的通知》(苏科专发【2021】222号)要求,开展我校2021年度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的申报命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聘请外国专家(技术或管理骨干)原则上每年不少于3人次。被聘用的外国专家每年在我校工作时间累计2个月以上或柔性为我校长期工作。因新冠肺炎疫情未能入境工作的情况,请提供详细的线上实质性合作的佐证材料。
2.具有完备的外国专家工作室管理规章制度,为外国专家(团队)的日常办公、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等实际需要配备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相对固定的工作场所,并能为外国专家提供便利化生活服务。
3.与外国专家(团队)有实质性的合作,对引进的外国专家参与科技研发、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合作交流等方面,有明确的工作计划、推进措施、预期成效或显著成绩。
4.以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需求为导向引进外国专家(团队),对江苏省基础研究、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发展具有支撑引领作用。
5.在科技创新、技术研发、管理改革等方面提供交流学习和人才培养平台,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术或技术交流活动,指导培训关联产业、培育产业骨干人才。
二、申报要求
1.请各学术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踊跃申报。申报学术单位要认真填报《外国专家工作室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和《2021年度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单位名称填写:南京工业大学XX学术单位。
2.各学术单位要对本单位外国专家工作室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汇总分析,对同一单位相同专业领域的外国专家工作室、2020年12月31日前命名授牌且在建设周期内的外国专家工作室不予推荐申报。
3.附件材料要求: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包括以上表格电子文档(Word版和Excel版)和纸质盖章材料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材料请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4.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领衔外国专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领衔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3)领衔外国专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聘用意向书复印件;(4)领衔外国专家成就及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5)领衔外国专家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件复印件;(6)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7)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证明材料;(8)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要求
1.本次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命名工作全面实行信用承诺制。各学术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虚报统计数据等行为。
2.国际合作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审意见反馈各申报学术单位。
3.申报截止时间:本次申报时间紧急,申报学术单位请于2021年10月20日下午5:00前将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liuxing@njtech.edu.cn。
四、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明远楼210室
联 系 人:刘 醒
联系电话:58139270
电子邮箱:liuxing@njtech.edu.cn
附件1 外国专家工作室基本信息表.doc
附件1 外国专家工作室基本信息表.doc
国际合作处
2021年10月11日